為促進我國高等教育 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教學專業發展,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Fulbright Taiwan)合作辦理「115學年度傅爾布萊特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將薦送教師前往四所美國大學參與海外培訓課程,詳情見「115學年度傅爾布萊特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報名簡章」。
學術交流基金會僅接受學校彙總推薦方式完成報名,請有意申請之本校教師備妥應繳交資料於期限內依以下公告完成送件。通過本校初審者,由本校統一向學術交流基金會推薦。
◎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專任教師。
‧曾教授 EMI課程至少一年,或已向服務學校提出於115-117學年度開設 EMI 課程之計畫。
‧先前曾獲本校全額或部分補助薦送參與「傅爾布萊特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或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EMI教師專業培訓課程」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 應繳交資料
- 1.「115學年度傅爾布萊特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申請資料」(含基本資料、培訓學校志願排序、審查資料、切結書、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當事人同意書)紙本(申請人須親自簽名)及電子檔(Word檔)。
- 2. 「國立政治大學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雙語計畫協力同意書」紙本(申請人須親自簽名)及電子檔(Word檔)。
- 3. 申請人前五年間(110至114學年度間)曾開設EMI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結果」完整版紙本及電子檔(PDF檔)。
- *補充說明:
a. 「教學意見調查結果」完整版下載路徑:愛政大/教師資訊系統/教學服務/
- 教師資訊整合系統/教學意見調查結果。
b. 僅須提供110至114學年度間曾開設EMI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結果」,非EMI課程無需提供,
- 若提供非EMI課程教學意見調查結果亦不列入審查參考資料。
-
◎ 本校申請方式及期限
‧紙本資料:敬請將上述應繳交資料於
115年10月30日(五)下午5點前
送達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行政大樓 8樓812室)。
*建議勿使用公文交換。
‧電子檔資料:敬請將上述應繳交資料於
115年10月30日(五)下午5點前
以電子郵件寄至
yut0004@nccu.edu.tw。
*主旨請寫:申請115學年度傅爾布萊特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教師姓名)。
‧未於期限內依規定方式完整提交上述應繳交資料,視為未完成申請,本校得不受理。
◎ 培訓學校、期程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116.01.19–116.01.29(11天)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116.01.19–116.01.29(11天)
‧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116.01.19–116.01.29(11天)
‧馬里蘭大學學院市分校:116.02.09–116.02.19(11天)
◎ 本校補助內容
一、 全額補助(共計3項):
1. 經濟艙來回機票一張(核實報支)。
2. 培訓期間日支費(包含培訓前抵達日,至多補助12日)。
3. 保險費。(依「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費率表計算)
a. 以上支出由受培訓教師先行墊支,返國後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洽英語教學資源辦公室辦理核銷。
b. 本校經費補助內容限以上三項,不包含:個人護照費、簽證費、出發日至桃園國際機場及
研習結束後飛機抵臺返回住家或服務學校之餐費、膳食費及交通費、進修期間個人旅遊費、
保險(依照各進修學校規定之醫療保險及個人需求保險項目)及私人使用
(如行李超重、飲料、電話電報、私人交通、疾病醫療)等個人費用,前揭個人費用均須由
獲錄取之進修教師自理。
二、 部分補助:
由本校審查委員會視學術交流基金會最終錄取結果及本校預算決定補助金額,惟補助內容仍以前述3項(經濟艙來回機票、培訓期間日支費、保險費)為限。
◎ 本校推薦程序、人數、補助方式、結果公布
1. 推薦程序:本校將籌組推薦審查委員會決定是否推薦。
2. 經費補助人數:本校以補助
2名以上教師為原則。
3. 經費補助方式:分為全額補助及部分補助。
4. 結果公布:最終錄取結果將由學術交流基金會於
115年11月30日(一)公告於該基金會官網。
審查小組將視學術交流基金會最終錄取結果及本校預算決定補助人數及補助方式。
僅獲部分補助之教師須自行另覓財源支應本次培訓不足之費用。
◎ 本校聯絡窗口
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杜玉婷助理
信箱:
yut0004@nccu.edu.tw
電話:(02) 2939-3091 分機 60327
◎ 更多資訊
請見學術交流基金會官網(
https://taiwan-etaprogram.org/emi-development)
◎ 資料下載